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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无锡市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锡法宣办〔2017〕6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计生“七五”普法规划和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工作大局,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法用法重点内容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着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以及市委关于深化法治无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切实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三)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构成,重点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全面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四)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扣“两聚一高”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发展、民生幸福、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参与服务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
  (五)学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全面系统学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熟练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融入、积极推进法治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各类法治建设活动,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一)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要高度重视宪法、法律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制课,做学法表率。领导班子每年至少组织4次集体学法,同时通过党委(总支、支部)会、办公会、中心组理论学习、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制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联系实际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整体规划和年度普法学法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在线学法考法,践行法治原则,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公务员每年保证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在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新公布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以案释法等,利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健全完善法治能力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紧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等普法人员作用,采取日常自学和集中考试等方式开展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知识列为培训必修课,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公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在岗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30小时。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进修班或培训班,专修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8课时;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时间不少于16课时;其他班次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和课时,确保法治教育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基本技能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继续抓好卫生计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切实增强网络培训效果,卫生计生监督员每年人均网络培训不少于30学时。
  (四)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落实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基础上,推广“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模式,充分利用“无锡智慧普法”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专业法,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法律知识推送和在线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计生服务行为,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
  (五)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内容、程序等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参与决策论证,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六)严格落实依法履职制度。各级卫生计生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四、切实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明确分工、明确人员,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加强督导、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二)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积极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三)推动先行先试。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始终坚持治理导向,运用治理方式,以增强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自我教育能力为首要目标,积极探索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模式,构建法治教育、法治管理、法治监督“三位一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把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渗透于工作决策、工作实施、工作监督全过程。注重培育和树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成果。
  (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法律知识的考察测试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在职培训、年度考核,比例不低于10%。坚持和完善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及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来源: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网站)